没钱还会被列入被执行人吗?
我欠了别人一笔钱,目前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我担心对方会起诉我,然后把我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我想知道,仅仅因为没钱还,就会被列入被执行人吗?列入被执行人有什么具体的条件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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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被执行人”指的是在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承担履行义务但尚未履行的个人或单位。简单来说,就是打官司输了,法院要求按照判决内容去做,却没去做的人。 没钱还并不一定会直接被列入被执行人。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债务人才会成为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且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债务人才正式成为被执行人。 即使成为被执行人,如果确实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一般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免除,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财产却故意不还,或者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院也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比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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