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条款主要有哪些?


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和员工约定在员工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到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工作,或者自己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常见的竞业限制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并不是公司的所有员工都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是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比如公司的研发主管、销售总监等掌握公司核心机密的人员。 其次是竞业限制的范围。这包括了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和业务范围。地域范围是指员工在离职后不能在哪些区域内从事竞争业务。业务范围则明确了员工不能从事哪些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例如,原公司是做互联网电商平台的,那么员工离职后就不能到其他类似的电商平台工作,或者自己开办类似的电商平台。 再者是竞业限制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在这个期限内,员工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 另外,经济补偿也是重要的一项。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能就不需要再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 最后是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也是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总之,竞业限制条款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重要意义,双方都应该清楚了解其中的内容并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