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竞业禁止条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打算和我签竞业禁止条款。我不太清楚竞业限制到底是针对哪些人的,也不知道签这个条款要注意些啥。要是不小心签了,以后会不会对我有啥不利影响啊?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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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首先,关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通常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他们掌握着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信息。高级技术人员,比如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工程师等,他们所掌握的技术往往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指虽然岗位并非高级管理或技术岗位,但因工作原因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像公司的档案管理员等。 其次,对于竞业禁止条款的注意事项。一是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期限方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两年,超过部分是无效的。二是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要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是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一种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三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该合理,如果过高,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此外,在签订竞业禁止条款时,劳动者要仔细审查条款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条款有疑问,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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