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有什么区别,违反它们会有什么后果?


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在法律领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同时违反这两项规定也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的定义。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而竞业禁止则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从适用对象上看,竞业限制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竞业禁止是法定的,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例如,一个普通的程序员,如果他接触到了公司的核心技术秘密,公司可以与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而公司的总经理,由于其职位性质,天然就受到竞业禁止的约束。 在限制期限方面,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超过这个期限的约定是无效的。而竞业禁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只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相应职务,就需要遵守。 接下来看看违反后果。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虽然都旨在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但在适用对象、期限和违反后果等方面存在差异。无论是劳动者还是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应当清楚了解自己的义务,避免因违反规定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