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冒充药品该如何认定与处理?
我在药店买了一种宣称能治疗多种疾病的产品,可仔细看又不像是正规药品。我想知道像这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一旦认定后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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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认定和处理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来看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认定。在法律上,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而非药品,比如保健品、化妆品等,它们有各自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如果非药品在宣传或包装上使用了只有药品才有的表述,比如声称能治疗某种疾病、有特定的治疗功效等,就可能被认定为非药品冒充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属于假药范畴。例如,某保健品宣称可以治愈糖尿病,但它并没有经过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作为药品使用,这就明显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 接着说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处理。一旦被认定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将面临严格的法律制裁。依据《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此外,如果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损害,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非药品冒充药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等信息,遇到可疑产品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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