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否也应赔偿?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身体出现了一些不良状况。医院鉴定说这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我觉得是医院的治疗有问题才导致我这样。我想知道,就算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是也得对我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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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即便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严格的鉴定程序。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即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只要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违反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等。比如,医生没有详细告知患者治疗方案的风险,导致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治疗并遭受损害,即使这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医疗机构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要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患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据可以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如果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自己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患者就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为患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途径。患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亦应赔偿。患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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