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赔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没有因为工伤的原因,公司就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赔偿金是怎么算的,想知道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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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因工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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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非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非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并非因为工作过程中受伤等工伤情形,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当用人单位依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该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3.5个月的工资,即3.5×5000 = 17500元。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理由,也未按照法定程序,就非因工伤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总之,非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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