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抚养权可以改变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抚养权是有可能改变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在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就抚养权的变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来改变抚养权。这种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遵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双方关于抚养权变更的协议就属于合同的一种,书面协议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比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抚养权是可以尝试改变的,但具体结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