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否有自证清白的义务?
我最近遇到一件麻烦事,被人无端怀疑做了坏事。对方要求我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做,可我觉得很憋屈,难道我真得自己找证据证明清白吗?我想了解在法律上,公民到底有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呢?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公民一般是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的。这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在法院没有判决一个人有罪之前,都应把他当作无罪的人来看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意味着,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责任在于司法机关,他们需要通过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自己去证明自己没有犯罪。 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警方不能仅仅因为某人出现在案发现场,就要求这个人自己证明没有盗窃。而是警方要去收集诸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指纹等证据,来证明这个人实施了盗窃行为。 在民事诉讼中,虽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提出主张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但这也不是让被告自证清白,而是要求原告先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公民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比如在行政诉讼中,当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被告行政机关要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公民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初步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并不等同于自证清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