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谁主张谁举证”该怎么理解?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民事纠纷,对方提出了一些要求,但让我来证明他说的不对。我有点懵,不知道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提出主张的人自己负责证明,还是可以让别人证明呢?想了解清楚这个原则的具体含义和适用情况。
展开


“谁主张谁举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它在各类诉讼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谁提出了某种主张,谁就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主张是真实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法律条文中的明确体现。 在实际的法律应用中,这一原则有着重要的意义。比如说,在合同纠纷里,如果一方主张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那么提出这个主张的一方就需要拿出证据来,像合同文本、沟通记录、履行义务的相关凭证等,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拿不出有效的证据,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他的主张。 再比如,在侵权纠纷中,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那么原告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把这些方面的证据都准备充分了,才有可能赢得官司。 不过,“谁主张谁举证”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在某些法定情形下,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例如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由于受害人往往难以获取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所以法律规定由污染者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能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总之,“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但也存在特殊的例外情况。了解这个原则,有助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举证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