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试岗期不给工资,向劳动监察提供什么资料?
我在一家公司试岗,结束后公司说试岗期没工资。我想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不知道要准备啥资料,就怕资料不全白跑一趟,想了解具体要提供哪些东西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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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司在试岗期不给工资的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资料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所需资料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这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比如劳动合同,它是明确你和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能证明。此外,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还有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其次,要提供关于试岗期工作情况的资料。比如工作成果、工作记录等,这些能证明你在试岗期确实为公司付出了劳动。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试岗期”的明确概念,一般将其视为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还需要准备你的个人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以证明你的身份信息。 总之,准备充分且有效的资料,能更顺利地让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你试岗期工资的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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