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的是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受让人有多项主要义务。 首先,受让人有按照约定实施专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这意味着,受让人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期限、地区内实施该专利技术,不能超出约定范围使用。比如,合同约定只能在某省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生产产品,受让人就不能在其他省份进行生产。如果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受让人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支付使用费是受让人的重要义务。使用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通常在合同中会有明确约定。受让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让与人支付费用。比如,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一定金额的使用费,受让人就必须在每月规定的日期前支付。如果受让人不按时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使用费,让与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能解除合同。 再者,受让人还有保密义务。专利技术往往包含着一些商业秘密和技术诀窍,受让人在实施专利过程中会接触到这些信息。受让人应当对这些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不能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旦受让人违反保密义务,给让与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受让人需要维护专利的有效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专利受到他人的侵害或者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受让人有义务协助让与人采取措施维护专利的有效性。例如,在发现有人侵犯该专利时,受让人应及时通知让与人,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协助。 最后,受让人要按照约定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和后续开发的情况及时告知让与人。如果受让人在实施专利过程中对技术进行了改进或者有新的开发成果,需要与让与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享或者处理。这样可以保证双方在专利技术的发展和利用上能够达成共识,共同推动技术的进步。 总之,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必须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义务,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