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我听说有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这种犯罪行为,我想知道构成这个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是行为上有什么特别要求,还是主观方面有特定意图,又或者在主体和客体上有规定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些,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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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行为。下面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详细介绍。 首先是犯罪主体。此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中主管解救工作的工作人员、公安人员等,他们因为职责所在,有义务去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只有这些特定的人员才能构成此罪的主体。 其次是犯罪主观方面。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因为收受了拐卖者的好处,而故意利用职务之便去阻碍解救行动,这就体现了其主观上的故意。 再者是犯罪客体。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国家机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法定职责,而行为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破坏了国家机关解救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使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无法及时获得解救,进一步侵害了他们的人身权利。 最后是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担负的解救职务或者与解救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阻碍解救”则表现为多种形式,比如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者故意设置障碍、拖延解救时间等。只要实施了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行为,不论是否实际造成解救工作无法进行的后果,都构成此罪。 总之,当一个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故意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就可能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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