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和拆迁补偿有哪些细则?
我家这边要进行旧城改造,涉及到拆迁。我不太清楚旧城改造和拆迁补偿的具体细则是怎样的,比如补偿方式有哪些,补偿标准怎 么定,想了解这些细则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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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是对城市中旧的区域进行更新和改善的过程,其中拆迁补偿是重要的环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细则。
在补偿方式上,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就是征收方按照相关规定,直接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则是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关于补偿标准,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外,还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如果是经营性用房,还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整个旧城改造和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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