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房子今年拆迁怎么赔偿?

我家有套老房子,今年说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赔偿的情况。想知道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的,是按面积算还是别的方式,赔偿形式是给房子还是给钱,还是两者都有,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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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迁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标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拆迁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直接给钱给被拆迁人,让被拆迁人自己去解决住房等问题。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给被拆迁人提供新的房屋,来替换被拆除的老房子。这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其次,关于赔偿的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老房子的赔偿价值要参考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评估机构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比如,如果老房子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其赔偿价值可能会相对较高;而如果房子比较老旧、面积较小,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除了房屋价值的补偿外,拆迁赔偿还可能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另外,如果老房子是营业性用房,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例如,被拆迁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拆迁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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