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折旧固定资产类别的增设与核算是怎样的?


一次折旧固定资产类别是在固定资产核算中的一种特殊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增设与核算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的概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通俗来讲,就是企业购买的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不用像以往那样在多个会计年度慢慢折旧,而是可以在购买的当期就把全部价值当作成本费用扣除,这样能在当期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交企业所得税。 接着说说增设一次折旧固定资产类别的流程。企业要增设这个类别,需要依据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务规定。在会计核算系统里,企业得先明确哪些固定资产符合一次性折旧的条件。通常是新购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规定标准(如上述提到的500万元)的设备、器具等。确定好范围后,在会计科目设置中新增一个专门的“一次性折旧固定资产”类别,并且要详细记录该类固定资产的名称、购置时间、购置金额等信息,方便后续管理和核算。 然后是核算问题。在购置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时,会计分录一般是: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进行一次性折旧处理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确定),贷记“累计折旧”。这样处理后,固定资产的价值就一次性计入了当期成本费用。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相应的纳税申报表,把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金额填入对应的栏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过要注意的是,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可能存在差异。会计上按照准则进行核算,而税务上依据税收法规执行。企业要做好相关的台账记录,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此外,企业在增设和核算一次折旧固定资产类别时,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如果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避免因错误操作导致税务风险。同时,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企业要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自身的税务处理符合最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