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对象主动送礼物但没告知真实姓名算诈骗吗?
我在网上谈了个恋爱,对方主动给我送了不少礼物,可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真实姓名。我有点担心这会不会是诈骗啊,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到底算不算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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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网恋对象主动送礼物却没告知真实姓名是否构成诈骗,需要先明白什么是诈骗。诈骗在法律上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诈骗罪要求犯罪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在网恋中,如果对方只是没告知真实姓名,但送礼物是出于自愿,没有使用欺诈手段诱使你交出财物,也没有非法占有你财产的意图,那么就很难认定为诈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单纯没告知真实姓名这一点,不能直接认定为诈骗。要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还是看对方是否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和欺诈行为。如果只是隐瞒姓名,但送礼物是出于真心,没有骗取你财物的意图,那就不构成诈骗。但要是发现对方有其他可疑行为,比如编造虚假身份骗你借钱等,那就要提高警惕,可能涉及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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