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借条,对方不承认交付该怎么办?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写了借条。现在到了还款时间,朋友却不承认我把钱交给他了。我只有借条,没有其他交付凭证,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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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只有借条但对方不承认交付的情况较为常见。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重要证据,但仅有借条并不能完全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如果对方不承认交付,你需要尽可能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的证据。例如,若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交付的,银行转账记录就是很有力的证据,它能清晰显示款项的流向和金额。要是以现金交付,你可以寻找当时在场的证人,证人的证言也可以作为佐证。此外,与对方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如果其中涉及到借款交付的内容,也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你的诉求。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所以,在民间借贷中,为了避免纠纷,借款交付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等有明确记录的方式,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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