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岁的劳动力遇车祸,发生事故后索取误工费是否应获赔偿?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年满60岁的劳动力在遭遇车祸后索取误工费是否应获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误工费,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从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这部分损失。对于误工费的认定,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因事故导致了实际收入的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提到了要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指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虽然一般情况下,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能会被认为进入退休年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没有劳动能力和实际收入。如果年满60岁的劳动力,在遭遇车祸前确实有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并且因为这次事故导致无法工作,收入减少了,那么在索取误工费时,是有很大可能获得赔偿的。例如,一位62岁的老人一直在某工厂做门卫,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因车祸受伤住院几个月不能上班,工厂停发了工资,这种情况下老人索取误工费就应该得到支持。相反,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有实际工作和收入减少的情况,那么索要误工费可能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年满60岁的劳动力遇车祸后索取误工费是否获赔,核心在于能否证明因事故导致了实际收入的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