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撞护栏被撞是谁的责任?
开车的时候遇到前面的车开得很慢,就想超车。结果超车过程中不小心撞到了护栏,还被后方车辆撞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责任该怎么划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超车撞护栏又被撞的情况,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展开


超车撞护栏又被撞的责任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如果超车行为本身符合交通规则,比如按照规定的超车时机、保持了安全距离等,但是因为护栏存在质量问题,像护栏本身不牢固,或者设置不合理,例如安装位置不当等情况导致撞护栏,而后又被撞,那么护栏所属方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超车者可能无责或者承担较小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护栏所属方如果存在过错,就可能要担责。 其次,要是超车过程中,超车者没有按照交通法规超车,像是强行超车,在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强行变道,或者超车时没有确保安全距离等,导致先撞护栏又被撞,那么超车者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超车者违反这些规定超车引发事故,自然要担责。 最后,如果道路上存在其他影响超车的因素,比如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让超车者产生误解,或者有其他车辆干扰,致使超车者不得不采取危险超车行为,进而撞护栏又被撞,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最终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包括车辆的行驶轨迹、速度、碰撞位置等多种细节,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