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共同购房的归属是怎样的?


在探讨同居期间共同购房的归属问题时,首先要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面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直接调整,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遵循一般的民事法律规则。 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其归属认定通常依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和相关约定。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的归属,那么按照协议来处理。这就好比两个人事先说好这房子以后归谁,那法律就会尊重他们的这个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有书面协议能更明确地保障双方权益。 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需要看购房的出资情况。如果双方都有出资,一般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屋的份额。例如,一方出资 60%,另一方出资 40%,那么在分割房屋时,也会大致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权益。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谁出的钱多,在房屋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就大。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复杂。有时候,虽然双方都参与了购房,但一方可能是以借款的形式提供资金,并非是共同购房的出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资金的性质。如果能证明是借款,那么在分割房屋时,这部分资金就会按照债权债务关系来处理,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偿还借款。 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有出资,这种情况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登记方不能证明出资方的出资是赠与等其他性质,出资方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屋或者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处理同居期间共同购房归属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决。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房屋的归属和权益分配。总之,无论是在购房前还是出现纠纷后,都要重视相关证据的保存,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