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安置地皮归谁所有?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征地,政府给了安置地皮。我不太清楚这个安置地皮的所有权到底归谁,是归政府,还是归被征地的我们呢?我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免得之后出现纠纷,所以想问问大家,征地安置地皮的所有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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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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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安置地皮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概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对于征地安置地皮,如果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安置,那么土地所有权依然归国家。被征地人获得的通常是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比如在城市建设征地后给予的安置用地。这种情况下,安置对象拥有的是在规定期限内合理使用这块土地的权利,例如建设房屋用于居住等,但土地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依然属于国家。 要是在集体土地上的安置,土地所有权一般归农民集体。当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为被征地农民重新安排安置用地,该土地还是属于所在的农村集体。被征地农民同样是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使用这块地皮。比如按照乡村规划建设住宅等。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被征地人取得安置地皮使用权通常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要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确保使用土地的行为合法合规。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对安置地皮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土地使用纠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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