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安置补偿项目都有什么?若认为拆迁不合理不搬会怎样?


被征地人安置补偿项目通常包含以下几类: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经济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来给予补偿的 。比如,原来是耕地,就按照耕地的相关价值和标准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这笔费用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的,是用于安排人员安置所需的费用。 再者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征收土地上实际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以及青苗等给予的补偿,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进行评估补偿的。比如土地上有自建房屋、种的果树等都在补偿范围内。 最后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这是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用来保障他们的长远生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如果认为拆迁不合理不搬,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 可能会被强拆,但强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拆迁人拒不搬迁申请强制拆迁需要满足: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若被拆迁户认为拆迁不合理,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满足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事项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且依法应由本机关受理;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 相关概念: 土地补偿费:按原用途对土地所有权的经济补偿。 安置补助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按安置人口数计算的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被征收土地上实际存在物按实际损失评估的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保等保障其长远生活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