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建了新房,没有确权的老宅基地归谁所有?
我在村里建了新房,但是老宅基地还没确权。我就想弄清楚,这没确权的老宅基地到底归谁呀?是还归我家,还是会有别的说法,我现在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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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概念。宅基地所有权是指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宅基地使用权则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表明,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无论是否确权,老宅基地的所有权都不会发生改变,始终属于农民集体。 接下来看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村民在村里建了新房,对于没有确权的老宅基地,其使用权的归属要分不同情况。若老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完好,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依然拥有老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房屋是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只要房屋存在,村民就可以继续使用房屋下的宅基地。 然而,如果老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坍塌或者长期闲置达到一定年限,按照相关规定和村集体的管理要求,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闲置宅基地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还可能影响村庄的规划和发展。所以,为了合理利用土地,村集体会对这类情况进行处理。 此外,关于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它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和登记。如果村民没有对老宅基地进行确权,可能会在后续涉及到权益证明、拆迁补偿等方面遇到麻烦。因此,建议村民尽快按照当地的规定和程序,完成老宅基地的确权工作,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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