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应判归谁所有?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这套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但还没登记。现在就为这房子归属闹得不可开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到底会判给谁呢?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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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归属问题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出资性质”指的是父母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赠与,又分为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如果是借款,那就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房屋使用情况”就是看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对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谁在实际居住等。“购房意图”则要考量当时买房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还是有其他的打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该出资对应的房屋权益倾向于归出资方子女。比如,父母在出资时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这钱是给儿子买房用,且是儿子个人的,那么在离婚分割房屋时,这部分出资对应的权益会判给儿子。 要是父母出资没有明确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过,法院在实际判决时,还会结合房屋的使用情况。假如房屋一直是一方在实际居住和维护,那么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例如,女方一直带着孩子住在该房屋里,为了保障孩子的稳定生活环境,法院可能会在房屋分配上对女方有所倾斜。 另外,购房意图也很重要。如果购房是为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那么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来处理。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购房是为了一方的特定需求,比如为了一方的工作便利等,在分割时也会有所不同。 总之,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归属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出资性质、房屋使用情况、购房意图等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法院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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