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满十八周岁后父母还有抚养义务吗?
我家孩子刚满十八周岁,还在上大学,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我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还有义务继续抚养他吗?要是不给他生活费,会不会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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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子女满十八周岁后,父母一般情况下不再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提供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支持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并且完成了高中教育阶段,进入大学等更高层次的学习,父母在法律上就没有必须要继续抚养的义务了。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父母出于亲情和对子女未来发展的考虑,会自愿继续为子女提供经济支持。 但要是子女虽然年满十八周岁,却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身体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导致无法独立维持生活,那么父母还是有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所以,判断子女满十八周岁后父母是否还有抚养义务,要结合子女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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