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我们住的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现在对于房子分割问题有很大分歧,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分割方式的,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平均分配,想了解下具体的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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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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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出资买房是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而离婚时这类房产的分割问题往往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小明和小红结婚后,小明的父母全额出资买了一套房,产权登记在小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小红不能要求分割。 情况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房子一般会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的父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之后小张和小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但小张要对小李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情况三: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明确约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若没有其他约定,那么小王和小赵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离婚时按此比例分割。 情况四: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小孙和小周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小孙和小周两人名下,那么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或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总之,父母出资买房在离婚时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因素,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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