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仲裁效力是怎样的?

我最近和别人有个纠纷,打算走仲裁程序解决。但我不太清楚仲裁作出的结果到底有多大的效力,是不是具有强制执行力呢?仲裁结果出来后双方都必须得遵守吗?我想了解一下仲裁效力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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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仲裁效力指的是仲裁裁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以及在法律上的有效性。简单来说,就是仲裁作出的结果,当事人是否要遵守,在法律层面上是否被认可。 从约束力方面来看,一旦双方当事人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就意味着他们同意接受仲裁结果的约束。这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表明仲裁裁决具有很强的确定性和终局性,双方都要遵守仲裁结果,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在执行力方面,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赋予了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力,保障了仲裁结果能够得以实现。 不过,仲裁裁决也不是绝对不可挑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此外,在国际仲裁中,仲裁裁决的效力还涉及到域外承认和执行的问题。《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为仲裁裁决在国际上的承认和执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框架,使得在一个缔约国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这大大增强了仲裁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和效力。总之,仲裁效力在当事人约束、执行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但也存在一定的救济途径以确保仲裁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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