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的房,父母有居住权吗?
我家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但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父母想搬 过来住,可我老婆不太愿意,说房子是我的,他们没居住权。我也有点拿不准,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父母到底有没有居住权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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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出钱买房是否有居住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它是一种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同时,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父母出钱买房,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从产权归属来说,房屋是子女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就一定没有居住权。
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有关于居住权的约定,并且签订了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同时按照规定进行了居住权登记,那么父母就拥有合法的居住权。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屋产权属于子女,子女也不能随意剥夺父母的居住权。
要是没有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并进行登记,一般情况下,基于父母和子女的亲属关系以及公序良俗,子女有义务保障父母的居住需求。父母出钱买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对子女的资助或者赠与,但这并不排除父母合理的居住需求。在实践中,如果父母没有其他合适的居住场所,要求居住在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内,通常会得到法律和社会道德的支持。不过,如果出现纠纷闹到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出资情况、家庭关系、居住需求等,来判定父母是否可以居住。
总之,父母出钱买的房,他们不一定天然就有居住权,但通过合法的约定和登记可以获得居住权。在没有相关约定和登记时,基于亲情和道德伦理,子女也应该保障父母合理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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