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分担债务?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分担问题,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欠下或者为了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欠下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向银行贷款买房,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又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买菜、交水电费等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欠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债务,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由双方协商怎么清偿;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呢,就是夫妻一方自己欠下,和另一方以及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像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欠下的债务,明显就是个人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就另当别论了。个人债务在离婚时,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另一方不用承担。 在实际判定债务归属和分担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比如债务的性质、用途、形成时间,还有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负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