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婚前出资买房婚后拿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爸妈在我婚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当时房子还没办下房产证,婚后才拿到。我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会不会算我和我对象的共同财产啊?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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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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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婚前出资买房婚后拿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条款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是处理此类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如果是一方父母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房子应被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父母的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明确了房屋的归属。即便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的,也不影响房子作为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比如,小李的父母在小李婚前就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名下,婚后才拿到房产证,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和其配偶无关。 另一种情况是一方父母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若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例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婚后小张和其妻子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大概率归小张,但小张需要对妻子进行相应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父母婚前都有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是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和小孙结婚前,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房子登记在小王和小孙两人名下,那这套房子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总之,父母婚前出资买房婚后拿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综合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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