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我是一名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前几天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到底有没有权利享受工伤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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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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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工伤待遇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比较灵活,和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有所不同。 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呢?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就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和全日制劳动者一样,有权利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当非全日制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程序,根据鉴定结果,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不同级别的工伤待遇。比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等。此外,工伤职工还可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也提醒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同时也能降低自身的用工风险。总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待遇,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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