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负全责,是要马上出医药费还是等结束再给?
我开车撞了人,交警判定我负全责。现在伤者家属让我马上付医药费,可我觉得等治疗结束一起结算更方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是应该马上出医药费,还是等治疗结束再给呢?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撞了人且被认定为全责时,关于医药费是马上支付还是等治疗结束再给,这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规定全责方必须马上支付医药费或者要等到治疗结束再支付。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车辆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义务。 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到伤者的救治和人道主义关怀,全责方可以适当先行垫付部分医药费。这不仅有助于伤者及时得到治疗,也能避免因拖延治疗导致伤者病情恶化而可能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负担。同时,垫付医药费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支付凭证,以便后续在保险理赔和最终赔偿结算时使用。 如果全责方觉得马上支付有困难,也可以和伤者及其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告知他们车辆有保险,后续会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流程进行赔偿。也可以让伤者及其家属通过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自行垫付等方式先解决治疗费用问题,待治疗结束后再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此外,若双方协商不成,伤者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医药费支付和赔偿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