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临期药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是一家药店的老板,最近店里不小心把一些临期药品卖出去了,我很担心会面临处罚。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销售临期药品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具体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减轻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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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销售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期药品本身并不是假药或者劣药。临期药品指的是临近有效期但还在有效期内的药品,这类药品在质量上通常是符合标准的。在正常情况下,销售符合规定的临期药品并不违法。 不过,商家在销售临期药品时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对于临期药品,商家应当作出明确的标示,提醒消费者药品临近有效期。 如果商家没有按照规定对临期药品进行标示等操作,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或者未按照规定销售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商家销售过期药品,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过期药品属于劣药范畴。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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