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药品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在经营一家小药店,前几天被查出有少量过期药品在售。我很担心会面临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下现在销售过期药品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是依据什么来判定处罚程度的,会不会吊销我的经营许可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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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药品是一种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来看,该法明确指出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而过期药品被认定为劣药。 对于销售劣药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此外,如果销售过期药品造成了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因药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销售者是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但如果是多次销售过期药品,或者明知是过期药品仍然销售等情节恶劣的情况,处罚会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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