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销售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药店,前段时间没注意,不小心把一些过期药品卖出去了。我很担心会面临处罚,想知道对于销售过期药品,法律上一般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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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罚。首先我们要明白,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所以它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过期药品的药效可能降低,甚至产生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的范畴。 对于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有更严厉的处罚。比如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如果销售过期药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销售过期药品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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