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洗钱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我最近了解到组织洗钱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自己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上,组织洗钱具体是依据什么来量刑的,是看涉及的金额,还是有其他的判定因素,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展开


组织洗钱的量刑依据主要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首先要明确,这里说的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一般情形下,如果构成洗钱罪,会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所说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简单来说就是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短期限制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意思是,既可以在判刑的同时要求缴纳罚金,也可以不判刑只要求缴纳罚金,罚金通常为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 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另外,如果是单位犯洗钱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单位犯罪时,单位要交钱受罚,直接负责的人员也要根据情节轻重面临相应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处罚。总之,组织洗钱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严格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