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处罚要依据具体情节来确定。 如果只是一般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是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是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是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是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是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若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要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则会给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另外,如果是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概念: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秩序,或聚众堵塞、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