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美术作品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侵权美术作品的判罚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要确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这需要判断是否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美术作品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明确列举了多种侵权行为,只要符合其中相关情形,就可认定侵权。 一旦侵权行为成立,判罚主要涉及民事赔偿和可能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在民事赔偿方面,赔偿数额的确定遵循一定的规则。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行政处罚方面,对于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