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个人专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我每个月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听说有专项扣除能少交点税。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像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这些扣除的额度是多少,有啥条件限制,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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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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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目的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 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 继续教育,如果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这是依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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