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依据不同的收入类型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是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这里的预扣预缴,简单来说就是每个月或者每次取得收入时,单位或者支付方先帮您把税扣下来并预缴。并且,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就像是一年结束后,把您全年的综合所得汇总起来,重新算一下全年该交多少税,和之前预扣预缴的税比一比,多退少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其次,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非居民个人是按月或者按次扣税,不用进行年终的汇算清缴。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相关规定。 然后,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比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等。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另外,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例如您取得一笔偶然的中奖收入,支付奖金的一方就会帮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的。 总之,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要根据具体的收入类型来确定,纳税人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避免逾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