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是怎样的?
我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涉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我和兄弟姐妹不知道该怎么分摊这部分扣除额度,不太清楚有哪些分摊方式,也不知道每种方式有什么具体要求和限制,想了解下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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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我们先来了解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从而减少纳税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以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均摊就是所有赡养人平均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比如有三个子女共同赡养老人,那么每人每月可分摊约667元。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直接,大家按照平均的份额来扣除就行。 约定分摊则是赡养人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各自分摊的扣除额度。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例如,两个子女赡养老人,一个子女可以约定分摊800元,另一个分摊1200元,不过这种约定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留存备查。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就是由老人来决定每个赡养人分摊的扣除额度,同样,每人分摊的额度也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指定分摊的,也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也就是说,如果老人指定了分摊方式,那就按照老人指定的来执行。 总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摊方式,但都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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