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税赡养老人分摊方式该怎么填?

我在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涉及赡养老人分摊方式这一项,不太清楚该怎么填。我和兄弟姐妹一起赡养老人,不知道选择哪种分摊方式合适,也不知道具体填写有什么要求和规范,希望了解该如何正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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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赡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分摊方式的填写是有明确规定和操作方法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赡养老人的相关费用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赡养老人分摊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以及赡养人约定分摊。平均分摊很好理解,就是兄弟姐妹之间平均分配赡养老人的扣除额度。例如,有三个兄弟姐妹,那么每人每月可分摊的扣除额度就是每月 2000 元标准扣除额度的三分之一,约为 667 元。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就是由父母等被赡养人来决定每个赡养人分摊的扣除额度。这种方式体现了被赡养人的意愿,被赡养人可以根据每个赡养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赡养人约定分摊则是赡养人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各自分摊的扣除额度。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指定分摊还是约定分摊,都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也就是说,如果有指定分摊的情况,就按照指定分摊的额度来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所以,在填写分摊方式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享受 2000 元的标准扣除额度,不需要进行分摊填写。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就需要根据实际选择的分摊方式进行填写。如果选择平均分摊,直接填写每人分摊的金额;如果是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除了填写分摊金额外,还需要留存好书面分摊协议,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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