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场意外,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具体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侵权行为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诈骗9000多元是否有可能不判刑?

最近身边发生了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9000多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可能不用被判刑呢?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争取不判刑或者从轻处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危险驾驶导致追尾会怎么判?

我想了解一下,要是有人因为危险驾驶,像醉酒驾车之类的情况,然后导致追尾事故发生,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判定的呢?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刑标准和相关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别和解除规则是怎样的?

最近在研究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效力未定合同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效力未定合同都有哪些类别呀?还有就是针对这些不同类别的效力未定合同,它们的解除规则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希望能有详细的解释,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这方面知识。

身中20多刀被判定为轻伤会怎么判?

我身上被人砍了20多刀,结果伤情鉴定是轻伤。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伤人者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怎么来判定刑罚的,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撞车后交警扣了驾驶证还能开车吗?

我之前开车撞车了,交警把我的驾驶证扣下了。可我最近出行还得用车,就想问问在这种驾驶证被交警扣了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继续开车上路啊?要是开了会有啥后果不?

家族抚养自己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父母因为意外情况无法继续抚养我,家族里有长辈愿意抚养我。我想了解下,这种家族抚养的情况,需要去办理什么手续才是合法合规的呢?

被洗钱的骗了钱该怎么办?

我不小心被洗钱的骗走了一笔钱,现在整个人都很慌,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把钱追回来,也不清楚在这个过程中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专业的建议。

室内吸烟有哪些处罚条例?

我在一家商场里看到有人在室内吸烟,感觉这种行为很不好。我想知道在室内吸烟的话,按照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具体的处罚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社保卡卡号是哪一个?

我拿到了自己的社保卡,但是上面有好几个号码,我不知道哪个才是社保卡卡号。我需要用卡号办理一些业务,所以特别想搞清楚,到底社保卡卡号指的是上面的哪个号码呢?

刑法里应当和可以有什么区别?

我在看刑法条文的时候,经常看到“应当”和“可以”这两个词,感觉它们好像意思有点接近,但又不太一样。我想知道在刑法里,这两个词具体有什么区别呢?对定罪量刑会有什么影响?

驾驶证的照片可以自己换吗?

我觉得我驾驶证上的照片拍得不好看,想换一张自己满意的照片上去,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自己直接换。想问下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驾驶证的照片允许自己换吗?

刑事委托人可以再委托他人吗?

我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委托人,最近因为一些突发状况,实在没办法亲自处理委托的相关事务了。我就想问问,我作为刑事委托人,能不能再委托其他人来帮我处理这些事呢?有没有什么限制或者规定呀?

结婚前男方需要走哪些程序?

我打算和女朋友结婚了,但不太清楚结婚前男方具体要走哪些程序。是直接去领证就行,还是有其他流程要走?比如需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需不需要办什么手续之类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异地医保门诊是否能够使用?

我在老家参保了医保,现在在外地工作。平时身体有些小毛病,想去门诊看看,不知道能不能用老家的医保报销。我不太清楚异地医保门诊使用的政策,想问问到底可不可以用呢?

怎么知道自己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我被公安机关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是不太清楚自己这是被行政拘留了,还是刑事拘留。我想了解一下,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判断自己到底是哪种情况呢?比如从文书、程序或者其他方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消防相关要求吗?

我打算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但是不太清楚在办理过程中是否有消防方面的要求。我经营的是普通货物运输,不知道这和消防有没有关联,想了解一下到底需不需要满足消防相关条件才能拿到许可证。

把别人手机里的钱转走构成什么罪?

我在一次聚会上,趁朋友不注意,把他手机里的钱转到了自己账户。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构成什么罪,会不会很严重,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中提出撤回上诉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对一个行政诉讼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现在我又想撤回上诉了,但是我不知道在什么时间内可以提出撤回上诉。我很担心错过时间就不能撤回了,想了解一下行政诉讼中提出撤回上诉的具体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房子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我打算买卖一套房子,但是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缴纳哪些税收。我担心因为不了解税收情况,会在交易中出现费用上的问题,影响我的购房或者卖房计划。想问问在买卖房子的时候,都有哪些税收是必须要缴纳的呢?

缴费记录和待遇核定冲突怎么办?

我去办理社保待遇核定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的缴费记录和待遇核定有冲突,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我之前缴费都是按时交的,也没断过,怎么会出现冲突呢?我现在很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