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怎样的?

我之前和人发生冲突,对方受伤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比例是怎么划分的呢?是根据什么来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我很担心自己承担不合理的赔偿比例,希望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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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指在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后,各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的份额比例。 在我国,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比例通常会依据不同的情形。在过错责任原则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损害是由一方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过错方通常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比如张三故意殴打李四致其受伤,张三就要承担全部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就需要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例如,甲乙两人在马路上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推搡,两人都受伤了,经判断双方都有一定过错,那么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如甲先挑衅但乙还手用力过度等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可能是甲承担40%,乙承担60%等。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像《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占有人或使用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除非符合法定免责情形。 此外,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如共同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意味着受害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侵权人之间再根据各自过错等情况进行内部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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