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有哪些规定?

我平时对警察执法这块挺关注的,想知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在使用和管理上具体有啥规定。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出示证件,证件丢失了怎么处理,这些方面的规定我都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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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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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凭证,对其使用管理有明确规定。 从使用方面来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这意味着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比如进行治安检查、处理案件等情况时,警察需要向相关人员出示证件来证明自己的执法身份,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例如在盘查可疑人员时,就必须先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再开展盘查工作。 在管理方面,人民警察证严禁涂改、损坏、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如果人民警察证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发证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换发。而如果人民警察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登记。同时,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补发,补发的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重新计算。此外,当人民警察因辞职、辞退、调离公安机关等原因不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时,应当在办理离岗前将人民警察证交回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人民警察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其能够准确反映警察身份和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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