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委托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是三甲医院开具的吗?
我遇到个事儿,前段时间和别人发生冲突受伤了,现在公安机关要我提供诊断证明做伤情鉴定。我家附近就有个不错的二级医院,去三甲医院的话还挺远的,挺麻烦。我就想问问,做伤情鉴定的医院诊断证明是不是一定得是三甲医院开的呀?我想了解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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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时,诊断证明并非必须由三甲医院开具。
首先,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必须是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才会被认可。伤情鉴定医院的要求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只要是符合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都是有效的。有些地方会指定专门的医院进行伤情鉴定,这些指定医院可能包含三甲医院,但也有不少二级医院等其他有资质的医院在名单中。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合本地的伤情鉴定医院范围 ,比如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在实际操作中,医院的资质和能力是关键。正规医院通过专业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员对伤者进行检查、诊断,其出具的诊断证明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伤者的受伤情况,这样的证明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只能鉴定轻微伤,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鉴定,只能去司法机关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一般都是市级鉴定机构,医院的轻微伤鉴定只能作为行政案件依据,上升至刑事案件的,必须司法机关鉴定。
如果对伤情鉴定医院有疑问,建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了解指定医院名单等具体要求,避免因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医院诊断证明,导致鉴定结果不被认可,影响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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