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唤适用哪些条款?
我最近遇到警察传唤的情况,不太清楚他们依据什么条款进行传唤。我想知道在不同情形下,警察可以用哪些法律条款来传唤人,这些条款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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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在我国,警察传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这一条款适用于治安案件的传唤。简单来说,如果有人违反了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警察就可以根据这个条款来进行传唤。比如,在一些轻微的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等治安案件中,警察就可以按照这个程序来传唤相关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 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此条款针对的是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例如在一些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立即逮捕或拘留,警察就可以依据此条款进行传唤讯问。
总之,警察在进行传唤时必须严格依照这些法律条款执行,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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