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询问笔录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而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证人、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时所做的记录。在取保候审后进行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环节。 关于询问笔录的流程,通常司法机关会提前通知被询问人到指定地点,一般是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或者其他合适的地点。到达后,办案人员会先表明身份,告知被询问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有如实陈述的义务,也有对笔录进行核对、补充和修改的权利等。然后开始询问问题,被询问人要按照事实情况进行回答。询问结束后,被询问人需要对笔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按手印。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该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对于被询问人来说,在做询问笔录时要注意如实回答问题,不要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陈述。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