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有哪些问题?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监护权的概念。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使父母离婚,也不影响其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也就是说,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后通常会涉及到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权与监护权有所不同,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并不丧失监护权。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基于监护权衍生出来的权利,目的是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交流和联系。
同时,双方都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的义务。例如,不能虐待、遗弃子女,要保障子女接受教育等。如果一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此外,关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问题,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妥善管理。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比如,不能随意用孩子的压岁钱去进行高风险投资等。
总之,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抚养权、探视权、监护职责等多个方面。父母双方都应当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共同履行好监护职责。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